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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092410:39
結婚禁忌-喜沖喜的禁忌 所謂喜沖喜的 禁令是指結婚後四個月內不能參加別人的婚禮,但從老一輩的聽來大致有兩種解決方法。第一種方法是喜帖可以給對方,但是最好是對方兩位新人都要到場,對方可 以包紅包,對方兩位新人都必須吃,不可以只有其中一人吃,也可以吃喜餅,但是當新人敬酒時,要回避一下,不能讓新人向自己敬酒。
另一種說法是比較重視禁忌的作法,就是喜帖可以互相交換給,但喜餅不可以拿,也不可以吃,結婚不可...